关于做好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我校2021 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科研成果统计范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科研相关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科技著作、专利权、音像制品、著作权、艺术作品、鉴定成果、获奖科技成果、学术活动等。
二、科研成果登记程序
科研成果登记人员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index.html),真实、准确填写个人成果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保存,由各学院科研秘书负责登记成果的审核、上报工作。请成果登记人员于2022年1月3日前完成2021年成果登记工作。
三、材料报送
学院科研秘书认真核查登记成果,确认无误后,填写2021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且打印相关附件材料,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2年1月4日前报科学研究部。具体填报要求请参照汇总表(附件)下方说明,注意论文和著作发表的时间和ISBN或ISSN号一定要填写完整,准确,时间要具体到年月日。
四、联系方式
文科学院
联系人:王启伟; 电话:3803050;办公地点:行政楼510室
理科学院
联系人:滕井通; 电话:3803235;办公地点:行政楼506室
科学研究部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