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湖校区二期学生公寓周边车辆停放的公告
目前,滨湖校区二期学生公寓、食堂周边自行车、电瓶车、三轮车、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严重影响文明校园创建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了确保滨湖校区二期学生公寓、食堂安全和交通安全,从2022年1月1日起,非机动车、机动车一律按位停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学生的自行车全部自觉停放在地下室内,凡不按位停放的,由物业人员推至指定地点,如有丢失,车主自行负责。
(2)学生的电瓶车,全部停放在周边道路非机动车停放线之内,不得停放在地下室,以避免火灾隐患;
(3)物业人员、食堂人员、施工人员的三轮车,全部停放在10#、11#楼北侧东西路非机动车停车线内;
(4)物业人员、食堂人员、施工人员的机动车,一律停放在东环山路机动车停放线内;
(5)凡不按位停放的,由物业人员拉至校外沱河路北侧人行道,自行认领,且不得再进入校园。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由拖车拖出校园,拖运费用由车主承担。
特此公告,请广大同学以及物业、食堂、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后勤服务与管理处
保卫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