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煤高教字〔2021〕7号)要求,现将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按照选题指南(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
(二)研究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完备。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研究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煤炭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大课题,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三)已经列入教育部,各省教育厅、高校哲社、教育规划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被省级及以上部门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当年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本次教改课题。
(四)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按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进行归类推荐,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占申报总数的60%以上。
(二)学校推荐总额12项,其中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的总数不超过4项,对申报项目学校经评审择优推荐。
(三)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安排
(一)《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无需装订)。
(二)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等。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请按序做成一个PDF,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荐)。
以上材料纸质版1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雷新强OA。
(三)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上午11点,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