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上缴本年度党费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接省委教育工委通知,我校须于近期完成全校本年度党费缴纳情况的上报工作。为了确保党费上缴和下拨工作的及时、顺利,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5日(下周三)之前以总支为单位将党费收齐,及时上缴校财务。
党费收缴以我校2008年4月调整后的党费标准为准,文件内容详见组织部网站:文件汇编—《关于我校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