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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1年专项经费申请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0-12-10 14:10:3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2011年预算编制要求,为做好2011年学校专项经费预算(草案)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是学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校预算编制质量,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各单位行政负责人要亲自主管,经领导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后,指定专人填写。
    二、专项经费是指正常业务经费之外,接受专项任务的经费。请各单位参考上年度专项项目及经费开支情况,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组织填写。
    三、各单位所有专项经费均需重新申报,不申报视为放弃。填写方法见申报表下的“填写说明”。
    四、专项经费申报表包括《专项实施计划书》和《专项申请经费预算明细表》,按项目填列,超过1项的单位应填报汇总表。表格请在校园网主页“学校公告”栏或财务处网页下载。
    五、申报表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财务处。
    六、联系人:陈传江、陶元磊(电话:237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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