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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申报事项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3-04-15 15:15: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为了把有限的设备购置费使用好,促进学校事业全面发展,切实解决教学、科研和办公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2013年度教学行政办公设备费预算和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设备购置计划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各单位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中设备进行排序、编号。用于学校发展需要重点支持的实验室建设、更新实验技术、扩大实验组数、新开实验等重点项目,项目经费原则上应在10万元以内;用于维持、更新和添置实验教学日常应开实验等一般项目,项目经费原则上应在5万元以内;新建单位行政办公所需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在3万元以内。
      2.  单价≥10万元的仪器设备属贵重仪器设备,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需填写《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其他设备购置项目填写《一般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并附设备清单。上述表格请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3. 一般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和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的填写要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表和论证报告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013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4月25日17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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