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办、补办公务卡办理对应关系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3-06-26 10:26:0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公务卡使用规定,凡是新办或者遗失后补办公务卡的教职员工,在收到新卡后,请务必携带新卡和身份证,先到农业银行办理对应关系,然后才可刷卡消费,否则刷卡信息不能在财政系统上反映,影响正常的报销。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3年6月2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