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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办、补办公务卡办理对应关系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3-06-26 10:26: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公务卡使用规定,凡是新办或者遗失后补办公务卡的教职员工,在收到新卡后,请务必携带新卡和身份证,先到农业银行办理对应关系,然后才可刷卡消费,否则刷卡信息不能在财政系统上反映,影响正常的报销。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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